集部作业(修改版·马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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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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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部作业(修改版·马熙)
集部所见古代学术思想之变迁

一、集部的从无到有之所见

1.汉唐目录中集部的从无到有

《隋志》设集部,《汉志》有诗赋略而无“集部”之名。《隋志》集部的出现是汉唐间目录学内部变化层累的结果。

晋荀勖《中经新簿》首开四部分类之先例,将各家文类之作收录在“丁部”;晋李充《晋元帝书目》因而未改,仍称“丁部”。至宋王俭《七志》和梁阮孝绪《七录》,又借鉴了“七略”的分类系统,其中《七志》列“文翰志”,《七录》设“文集录”。阮孝绪《七录序》中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王俭七志改六艺为经典。次诸子。次诗赋为文翰。次兵为军书。次数术为阴阳。次方技为术艺。以向歆虽云七略。实有六条。故立图谱一志。以全七限。……王以诗赋之名不兼余制。故改为文翰。窃以倾世文词。总谓之集。变翰为集。于名尤显。故序文集录为内篇第四。


上述材料中,阮孝绪明确解释了他为何首先使用“集”这一名称而将王俭的“文翰志”改为“文集录”。《隋志》中使用集部这一名称,应该说,是继承了阮孝绪的做法。所以,《隋书·经籍志·集部总序》说: “班固有‘诗赋略’,凡五种,今引而伸之,合为三种,谓之‘集部’。也就是说,《隋志》分类上渊源于《汉志》诗赋略,但名称上,无疑是承袭了阮孝绪“文集录”采用“集”这一名称的做法。

2.集部的从无到有与汉唐间“文”的变化

《隋志》对于王俭《七志》“文翰志”、阮孝绪《七录》“文集录”中的“文”字,作了弃用,这背后应该说有两方面的时风是不能不加以注意的,一是集部所收作品性质与其他部类的交涉,二是当时对于“文”的理解。换言之,是集部所收书,不能仅仅理解为其只限于“文学”类。

首先,有关集字,《说文解字》云:羣鸟在木上也。《隋志》同时代的颜师古所注《汉书》中,则如此阐述的:辑与集同,辑,和也。又谓,“集,谓合聚也”。

其次,六朝隋唐时期集部的收书范围,据任昉《王(俭)文宪集序》中所言,为一家之言,则不列于集:

昉以笔札见知,思以薄技效德,是用缀缉遗文,永为世范。所撰《古今集记》、 《今书七志》为一家言,不列于集。

这也就是说,在任昉时代的通行观念来看,若王俭《古今集记》《七志》这样属专书性质流行于世的,不能入于集,专书以外,乃列入“集”。这也和颜师古《汉书》注重所谓“合聚”、“辑和”的解释相通。这一点《隋志》“别集”序中也有阐发,其言曰:

别集之名,盖汉东京之所创也。自灵均已降,属文之士众矣,然其志尚不同,风流殊别。后之君子,欲观其体势,而见其心灵,故别聚焉,名之为集。辞人景慕,并自记载,以成书部。

这里称“别聚”而名之为集,说明的正是此种于专书之外,聚合文章,以成书部的情形。所以这一收书的标准,就造成当时别集、总集之中,虽然也有近似于今日所谓文学的作品(即《文心雕龙》中所谓文、笔两类作品),但也不乏旨在施用而为经义、传记、论辨、政务之文。如《隋志》中所载诏集区分四十一卷、魏朝杂诏二卷、晋咸康诏、杂露布十二卷、山公启事、政道集、梁、魏、周、齐、陈皇朝聘使杂启九卷等表状书启、奏令、诏议、书记之类,是用于政务的文字。正如《文心雕龙》中评价书记类所说, “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可以说,这一类的文章作品,应该属于史部的性质。除了作为政事先务的这一类文字外,《隋志》集部中还收有不少短篇论辨、杂说之类,如:陶神论五卷、杂论十卷、正流论一卷,论其性质,多近乎子部而非文学。

这种集与经史杂涉,还见于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篇》中的记载: “吾初入邺,与博陵崔文彦交游,尝说《王粲集》中难郑玄《尚书》事,崔转为诸儒道之,始将发口,悬见排蹙云: ‘文集只有诗赋铭诔,岂当论经书事乎?且先儒之中,未闻有王粲也。’崔笑而退,竟不以《粲集》示之。魏收之在议曹,与诸博士议宗庙事,引据《汉书》,博士笑曰: ‘未闻《汉书》得证经术。’收便忿怒,都不复言,取《韦玄成传》,掷之而起。博士一夜共披寻之,达明,乃来谢曰: ‘不谓玄成如此学也。’”

此外,在《隋志》之前,目录学中四部之学的架构已经确定,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如何理解“文”之内涵的分化、丰富,以及“文”与六经、子、史的交联如何理解,在《隋志》稍早前的时代里,争论颇多。如《文心雕龙》里,针对颜延年所说“言”“笔”与经典、传记的关系,而立 “文”“笔”之说: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为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翰曰笔,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六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昔陆氏《文赋》,号为曲尽,然泛论纤悉,而实体未该。故知九变之贯匪穷,知言之选难备矣。

《金楼子》序中所说: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古人之风也。修天爵以取人爵,获人爵而弃天爵,末俗之风也。古人之风,夫子所以昌言。末俗之风,孟子所以扼腕。然而古人之学者有二,今人之学者有四。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

很显然,上面颜延年、刘勰、梁元帝对于“文”“笔”的阐发中,都在回应“文”与子、史、六经的关联。这也决定了,文无法单用于丁部而作文集部。因此,《隋志》中尽管在集部总序中十分强调文、文体,但《隋志》仍然要从六经之余的脉络来阐发文的发展,这也就决定了“文”不能单为集部所据:

文者,所以明言也。……唐歌虞咏,商颂、周雅,叙事缘情,纷纶相袭,自斯已降,其道弥繁。世有浇淳,时移治乱,文体迁变,邪正或殊。

可以说,《隋志》集部这一名称的使用,反映了当时学术对 “文”与六经关系的认知,以及集部本身收书与子史之间的交联。


二、集部类目变动之所见

1.历代目录中集部类目变动的概貌

《隋志》云:“班固有诗赋略,凡五种,今引而伸之,合为三种,谓之集部。”也就是说,相较于《汉志》,《隋志》在名号上的变动,是集部之名的出现;在内容实质上的变动,是从《汉志》诗赋略之五家,引申而合为三种,这三种,即为楚辞类、别集类、总集类。

《隋志》对集部从名义到体制上的确定,至此为历代目录所沿袭。如《旧唐书经籍志》中为:楚词类一,别集类二,总集类三。《新唐书艺文志》亦因之,但《新唐书艺文志》中有个值得注意的动向,即在集部最后附了“文史类”:

凡文史类四家,四部,十八卷。刘子玄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二十三部,一百七十九卷。

这四部是,李充翰林论三卷,刘勰文心雕龙十卷,颜竣诗例录二卷,钟嵘诗评三卷。这一文史类的分类,在崇文总目中,得到了高度重视。《崇文总目》废黜“楚辞”类,而增入“文史类”,而成总集、别集、文史三类。《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遂初堂书目》都沿袭了“文史类”这一做法。而在《宋史艺文志》中,楚辞、文史二类并立,“一曰楚辞类,二曰别集类,三曰总集类,四曰文史类”。

明代焦竑《国史经籍志》集类,分为:制诏、表奏、赋颂、别集、总集、诗文评。

至《四库总目》在沿袭、综合《隋志》体制以及历代目录的基础上,则在集部中正式增入诗文评、词曲类,合而为集部下的五大类——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

2. 《总目·集部总叙》对集部的认识

《总目·集部总叙》讨论了集部分为五类的原因,并将文章之学的源流溯及屈原,而非《隋志》中所谓“唐歌虞咏,商颂、周雅”,这都是与《隋志》不同的点。《总目》与《隋志》在集部分类取舍、以及对集部源流的认识上的差异,涉及到二者如何认识集部之学,尤其是集部与治术的交联。

《隋志》中有多处从扶助王化的角度来强调集部之学的特殊性,如 “诸子为经籍之鼓吹,文章乃政化之黼黻,皆为治之具也”。又如 “文者,所以明言也。古者登高能赋,山川能祭,师旅能誓,丧纪能诔,作器能铭,则可以为大夫。”又如“古者陈诗观风,斯亦所以关乎盛衰者也。”这些都反映出《隋志》十分注重于从政务经术、国家盛衰的层面来强调集部之学的特质与其功用。这正是在“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脉络下来界定集部之地位的。

相较《隋志》而言,《总目》往往将集部之学限定在文翰词章之作,而认为其与朝廷政务之盛衰关系疏远。这里且举两例,一是《总目·集部总叙》中这样说:

操觚之士笔舌相攻,则未有乱及国事者。盖讲学者必辨是非,辨是非必及时政,其事与权势相连,故其患大。文人词翰,所争者名誉而已,与朝廷无预,故其患小也。

集部中别集案语中更谓:

诸史著录,但有《别集》、《总集》之分。《文献通考》始于《别集》之内析出《诗集》、《歌词》、《奏议》三门。考奏议皆关国政,宜与诏令并为一类,不宜列之于《集》。《诗集》亦属《别集》,必欲区分,则有文无诗者将又立《文集》一门,弥滋繁碎。今移奏议入《史部》,而《别集》、《诗集》则不复区分。惟歌词体卑而艺贱,则从马氏之例,别立《词曲》一门焉。

造成《隋志》与《总目》的这种差异,与二者分处士人文化与市民文化时代有相当的渊源。《隋志》身处士人文化蓬勃兴起的时代,文学与士人间的紧密联系,使得文学被不断赋予独立的价值与意义。《总目》身处市民文化蓬勃的时代,这一时期文学与市民生活的联系空前紧密,《总目》以词曲列入集部,正反映了这一背景。

3. “文”“史”的分离与目录学中诗文评类的增列

《四库总目》叙“诗文评”类的渊源与演变,言:

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者,则断自刘勰、锺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着,不出此五例中矣。宋、明两代,均好为议论,所撰尤繁。虽宋人务求深解,多穿凿之词;明人喜作高谈,多虚无之论。然汰除糟粕,采撷菁英,每足以考证旧闻,触发新意。《隋志》附总集之内,《唐书》以下则并于集部之末,别立此门。岂非以其讨论瑕瑜,别裁真伪,博参广考,亦有裨于文章欤?

从上引小序,可以看到 “诗文评”类是如何发展的。首先,《总目》指出《隋志》将诗文评类附于总集,《唐书》以下则并于集部之末,别立此门。这里的《唐书》指的即是《新唐书艺文志》。前面已经提到,《新唐书》将李充翰林论三卷,刘勰文心雕龙十卷,颜竣诗例录二卷,钟嵘诗评三卷,列于“文史”类。因此,“诗文评”类的前身,就是《新唐书》中所设的“文史类”。

“文史类”的设置,《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遂初堂书目》《宋史艺文志》等都单独列于集部下。而从《新唐书》设文史类到《总目》立诗文评的这一过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首先,是《通志》中对“文史类”所作的改变。郑樵《通志》就分列 “文史”与“诗评 ”二类,将 《文心雕龙》、《翰林论》等归入 “文史”,而 “诗评”类则专收诗话诗格著作像钟嵘《诗品》、王昌龄《诗格》等。这可以视作文学评论史中诗、文评论的分立。

《通志》之外,《郡斋读书志》中所见有关“文”“史”评论的分离,也很值得关注。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说:

前世史部有史抄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抄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抄云。

《玉海》卷四十九、《文献通考》对此都有引用。可以说,这是史评从附属于集部之“文史”类而独立的标志。“类中诗评独立、史评又从中分立而入于史部,造成原来的“文史”类下收录的就变为了文评与诗评,其结果自然就是集部的“文史”类一变而为“诗文评”。最早使用“诗文评”类的,则是焦竑《国史经籍志》。《总目》中设列“诗文评”类的目录学渊源,即在于此。

以上是“诗文评”类出现的目录学层面渊源。而诗文评类发展过程中,其与史部的关联,似也很值得关注。《新唐书艺文志》中,将史通,释史,史例,沂公史例,裴杰史汉异义等都列在“文史”类。而到了《总目》中,这些著作被列入独立的史部史评类下。

这反映了两点,一是,相较于论文来说,论史要滞后得多。二是反映了宋明学术的新动向。《总目》在小序中说:宋明两代,均好为议论,所撰尤繁。虽宋人务求深解,多穿凿之词;明人喜作高谈,多虚无之论。

4.总集的变化

  《总目》有关别集与总集的论述,相较于《隋志》中有关总集、别集的渊源,颇有一些可以注意的点。

首先,是《隋志》中述总集之流变,是自建安以下开始:

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擿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

《总目》中,尽管仍然坚持《隋志》中别集早于总集出现的判断,但在渊源上,将总集含蓄地上追于《诗经》:

《三百篇》既列为经,王逸所裒又仅《楚辞》一家,故体例所成,以挚虞《流别》为始。

其次,是《总目》相对于隋志在总集的理解与定义上做了发展《总目》说:

文籍日兴,散无统纪,于是总集作焉。一则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一则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是固文章之衡鉴,著作之渊薮矣。

这就突破了隋志文集总钞,总集的功能扩大到:一方面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即求精;另一方面,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即求全。求精则为文章之衡鉴,求全则为著作之渊薮。

第三,是总集对文章流别的推动作用,往往容易形成流派。如西昆派以西昆酬唱集得名,理学派以文章正宗、濂洛风雅划定范围。这都在总目中有所体现。《总目》中说:至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始别出谈理一派,而总集遂判两途。《西昆酬唱集》提要:

初不縁文体发也。其后欧梅继作。坡谷迭起。而杨刘之派。遂不绝如线。要其取材博赡。练词精整。非学有根柢。亦不能镕铸变化。自名一家。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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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

4.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商务印书馆.2011.

5.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东大图书公司,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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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弱水,唐代文士与中国思想的转型,2009.

8.宁稼雨《中国文化“三段说”背景下的中国文学嬗变》,《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2期。

9.宁稼雨《中国古代文艺评论价值评价主体差异及其评价标准》,《社会科学辑刊》,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