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史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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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1:04:29
徐竹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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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史部作业
从史部目录演变看史学思想的发展

                                                          徐竹雅筠

(表)

一、史部的成立与发展




(一)史部的雏形




    《汉志》无史部,具有纪事、传人意义的书籍散见于六略之中,具体情况可见下表

(表)






    以后世的史学观念来看,《汉志》六艺略春秋类中除解《春秋》经之作,还录入《太史公》等正史;《年纪》《汉大年纪》等纪年;《战国策》等杂史;秦时大臣奏事和石刻山文奏事,公羊董仲舒治狱等政书。也有相当于起居注一类的《汉著记》和《世本》等职官史籍。由此可以看出,春秋类不仅是包含了解经和记事,其它的如诏令,奏议,纪年,职官谱系,起居注等也皆入春秋。因此春秋类大致可以视为后世目录中史部的雏形。

    《汉志》中的史类书籍还散见于其他类目中,如六艺略礼类、小学类,诸子略儒家类、小说家类、阴阳家类,术数略历谱类、形法类中都可见到。其中儒家类还录有刘向所序六十七篇,杨雄所序三十八篇,此二书中含《列女传》《世说》《说苑》《颂图》等具有史学元素或性质的书籍。总体而言,《汉志》中的史籍主要分散于六艺略和儒家类中。可见,从刘歆《七略》到班固《汉志》时代,以史附经是主流的史学思想。这不无当时史书典籍数量过少难以独立成类的原因,另一方面,儒家经典占据主导地位的经学为主的学术思想下,专门治史的学术思想也还未成熟。但这不代表汉人不重视史学,反而体现出史籍文献在当时与经典联系紧密甚至难分彼此的关系。《汉志》春秋类序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可见在汉代人眼中,《春秋》《尚书》虽然位于六艺,它们的本质仍是史书,这种对史的尊崇正是经史不分,或说儒史不分的重要原因,后世史部的独立并不意味着史的地位上升,而是从最受尊崇的经学或儒学中被剔除出来,实是一种地位的下降。




(二)史部的建立

    史籍独立为一类自荀勗《中经新簿》始,《新簿》中丙部列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李充《晋元帝四部目录》中史部为乙部,可见此二位已经意识到史不可与儒学混同,但其部类名称还未得到清晰的认识。王俭《七志》基本依《七略》设七部,附道、佛二种,把史和与经籍并列,合称经典志,列于第一,使史部成为独立的小类,在保守中有创新。阮孝绪《七录》虽仍使用六分法,但其为史籍开辟出记传录这一独立分类,完成了史籍从经典中被明确认识,独立成部的准备工作。这些目录基本上确定了史籍的位置,史籍独立的趋向已非常明显。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体系的定型自《隋志》始。其史部总序曰:“夫史官者,必求博闻强识,疏通知远之士,使居其位,百官众职,咸所贰焉。是故前言往行,无不识也;天文地理,无不察也;人事之纪,无不达也。内掌八柄,以诏王治,外执六典,以逆官政。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范围神化,昭明令德,穷圣人之至赜,详一代之亹亹。自史官废绝久矣,汉氏颇循其旧,班、马因之。魏、晋已来,其道逾替。南、董之位,以禄贵游,政、骏之司,罕因才授。故梁世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于是尸素之俦,盱衡延阁之上,立言之士,挥翰蓬茨之下。一代之记,至数十家,传说不同,闻见舛驳,理失中庸,辞乖体要。致令允恭之德,有阙于典坟,忠肃之才,不传于简策。斯所以为蔽也。班固以《史记》附《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此序主要分三部分表达了唐人的史学观念,一是史官的作用与重要性,二是史书对于了解历史、劝善惩恶的功用,三是通过总结汉代以来史学的发展历程,表明当时史籍留存的状况。《隋志》史部分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薄录共13类。基本将史部书籍的主要作用确定下来,其中前六者与杂传以记事传人为目的,职官、仪注、形法以保存国家规制为目的,地理、谱系、薄录以描绘自然、社会、文化的物质存在为目的,可以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成为后世学习、沿用的对象。

    史部在唐初得到确立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魏晋私家修史之风盛行。史部从附于春秋类到独立,史学书目的增加是根本条件。从汉至隋之间,经历魏晋乱世,国家尚无一个稳定的环境去统修诸书,因此官修书目不多。但是,魏晋时期私家修史之风盛行,史书数量剧增。《隋志》史部总序曰:“凡史之所记,八百一十七部,一万三千二百六十四卷。通计亡书,合八百七十四部,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卷。”可见此时史类书籍创作的极大繁荣,本时期众多书目中,多为私家撰修,最主要的特色便是“杂传”,且杂传内容往往驳杂不经,多有鬼神灵异之说,且所传人物从妇女、儿童、市井小民,到神仙、僧道,其意去经甚远,显然无法继续附于经部或儒家,必须另寻归处。

    二是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提供了外部条件,具备稳定的政局,强盛的国力与水平高的修史人员。唐乃盛世,文治天下,《旧唐书?魏徵传》载唐太宗语:“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故“贞观三年,诏(魏)征等修隋史,十年成纪传五十五卷,十五年又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显庆元年长孙无忌上进……令狐德棻案,刻隋书之后……十志内惟经籍题以无忌。”唐代修史时间之长,人员之繁多是前所未有的,也正因为此才可以广搜佚书,博采众家,成就《隋志》。《隋书》的参修人员,均有名气且文史知识广博,史学以及目录学思想过人,是《隋志》得以完成,史部得以独立的重要因素。

    总而言之,在学术思想上,唐人不仅对史与经的区别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有能力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同时在客观条件上,因为魏晋时期大量私人修史的情况,使史类文献出现了体制杂驳、记载失实的情况,其纯粹性被“污染”,因此不适合继续列于经部,由此,史部之独立成为历史的必然。




(三)史部成立后各类目演变情况

①正史类

    “正史”之名由《隋志》始,此后始终位于诸史之先。《隋志》正史类序曰:“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国史,以纪言行,后世多务,其道弥繁……而诸侯之国,亦置史官……至汉武帝时,始置太史公……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可见正史的一大要素就是国家承认的权威性,或直接由政府下令编制。因此正史在理想情况下应该具备体制严谨,文辞雅正,据实记录等特点,而且其记载的往往是中央政权的历史。《总目》正史类序曰:“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可见《总目》继承了《隋志》的正史观念,此类目的名称、内容、概念变化不大。




②编年类

    编年是着眼于体例的一种分类方式,《隋志》称古史。《总目》编年类序曰:“司马迁改编年为纪传。荀悦又改纪传为编年。刘知几深通史法,而《史通》分叙六家,统归二体,则编年、纪传均正史也。其不列为正史者,以班、马旧裁,历朝继作,编年一体,则或有或无,不能使时代相续,故姑置焉,无他义也。今仍罗遗帙,次于正史,俾得相辅而行。”以体例分类这一点《总目》延续了《隋志》的观念,《隋志》古史类序曰:“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起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颍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辩论多美……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大似《春秋经》……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今依其世代,编而叙之,以见作者之别,谓之古史。”可见所谓“古史”并不指其记远古之事,而是采用了古老的纪年体制。《总目》序又曰:“《隋志·史部》有《起居注》一门……存于今者,《穆天子传》六卷,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三卷而已。《穆天子传》虽编次年月,类小说传记,不可以为信史。实惟存温大雅一书,不能自为门目。稽其体例,亦属编年。”故《总目》编年类包括了《隋志》中古史与起居注两类的内容,并给予了合理的名称。




③纪事本末类

    纪事本末这一史学概念起于宋代,《总目》纪事本末类序曰:“至宋袁枢,以《通鉴》旧文,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体。”之所以会产生纪事本末类,因为纪传、编年二体不能满足所有记史的需求,《总目》曰“自汉以来,不过纪传、编年两法,乘除互用。然纪传之法,或一事而复见数篇,宾主莫辨;编年之法,或一事而隔越数卷,首尾难稽。”可见纪事本末类是取纪传体、编年体两家之长、补两家之短而形成的独特历史叙述方式,而且能够适应史学发展的趋势,因此创作众多,“故未有是体以前,微独纪事本末创,即纪传亦创,编年亦创。既有是体以后,微独编年相因,纪传相因,即纪事本末亦相因。因者既众,遂于二体之外,别立一家。”自宋至清,纪事本末类已经慢慢地自成体系,自成一家,《总目》立此类目正是对其学术地位的肯定。




④别史类

    《汉书》《隋志》无别史类,依《总目》言,别史类处于一个微妙的位置,即“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者”。因为别史的地位虽不及正史,但也不至于像杂史一般虚构杂驳,可以作为正史的参考。《总目》别史类后案语曰:“《东观汉记》《后汉书补逸》之类,本皆正史也。然书已不完,今又不列于《正史》,故概入此门。其先后从作者时代,亦与编年类例同,均稍示区别于《正史》尔”。可见别史类在内容上与正史相近,在体例上属于编年,历史上有的文献曾入正史,但因为后来散佚或遭后人添改,已经失去原本面貌与资鉴价值,所以这部分书也被收入别史。而别史这一命名,来自“其书皆足相辅,而其名则不可以并列。命曰《别史》,犹大宗之有别子云尔”的观念,以表示其既有“正统”身份,却在正史行列中难以登堂入室的次要地位。




⑤杂史类

    杂史这一分类《总目》继承自《隋志》,魏晋私家修史大盛以来,许多内容虚实难辨,体制杂驳混乱、水平参差不齐的史类文献层出不穷,正如《隋志》所言,“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用一个“杂”字来概括是十分恰当的。在今天看来,《隋志》杂史类的许多文献都具有初期小说的性质,而不应该被视为史籍。《总目》编纂时,四库馆臣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及时做了调整。《总目》杂史类序曰:“盖载籍既繁,难于条析。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故王嘉《拾遗记》《汲冢琐语》得与《魏尚书》《梁实录》并列,不为嫌也。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说……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若夫语神怪,供诙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体现出清代小说观念的进步。




⑥诏令奏议类

    《汉志》《隋志》中未设置诏令奏议类,却收录了此类文献,《总目》诏令奏议类序曰:“考《汉志》载奏事十八篇,列《战国策》《史记》之间,附《春秋》末。”除了叙述该类的产生和演变过程外,关于其史籍的性质,四库馆臣也在《总目》中提出了鲜明的观点:“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则移‘制诰’于《集部》,次于《别集》。夫涣号明堂,义无虚发,治乱得失,于是可稽。此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抑居词赋,于理为亵。《尚书》誓诰,经有明徵。今仍载《史部》,从古义也。《文献通考》始以‘奏议’自为一门,亦居集末。则论事之文,当归《史部》,其证昭然。”虽然奏议有大臣个人创作的因素,但其内容事关军国政体,具有政治上的资鉴意义,而非文学创作,因此不适合列入集部,而应该保存于史部。




⑦传记类

    《总目》传记类继承自《隋志》杂传类。史籍中人物传记的传统由司马迁《史记》开创,后刘向作《列仙传》《列士传》《列女传》,是汉魏六朝杂传创作的开端。与杂史类一样,杂传类也具有内容虚实难辨,体例驳杂,甚至言及鬼神的特点。《隋志》杂传类序曰:“古之史官,必广其所记,非独人君之举……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但因当时文学意义上的小说观念还没有成熟,所以《搜神记》《齐谐记》《幽明录》等志怪小说仍在其中,《总目》归之于子部小说家类,《高僧传》、《列仙传》等佛道类传记,《总目》归之于子部释家类和道家类,但《列女传》等包含虚构形象元素的传记则仍被当做史籍。一方面体现出清代小说观念的进步另一方面,这种进步仍是非常不完善的。

    《总目》为了解决“杂”的问题,除了将明显非史的作品剔除外,还对传记进行进一步的细分:“盖魏、晋以来,作者弥夥。诸家著录,体例相同。其参错混淆,亦如一轨。今略为区别。一曰《圣贤》,如孔孟年谱之类。二曰《名人》,如《魏郑公谏录》之类。三曰《总录》,如《列女传》之类。四曰《杂录》,如《骖鸾录》之类。其杜大圭《碑传琬琰集》、苏天爵《名臣事略》诸书,虽无传记之名,亦各核其实,依类编入。至安禄山、黄巢、刘豫诸书,既不能遽削其名,亦未可薰莸同器。则从叛臣诸传附载史末之例,自为一类,谓之曰《别录》。”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去糟取精的作用。




⑧史钞类

    《汉志》《隋志》未设史钞类,《隋志》杂史类有《史要》《汉书钞》《晋书钞》等,可见由于正史繁复难读,篇幅极长,因此对其“要其含咀英华,删除冗赘,即韩愈所称记事提要之义,不以末流芜滥责及本始也。博取约存,亦资循览”的行为从隋唐时期已经成为必须。《总目》史钞类序曰:“帝魁以后书,凡三千二百四十篇,孔子删取百篇,此史钞之祖”。可见史钞类是摘取正史精华而成的文献,可见在发展的过程中这一内涵没有改变。同时四库馆臣也指出“有迨乎明季,弥衍馀风。趋简易,利剽窃,史学荒矣”的情况。可见史钞这种对正史的加工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可以便于学习,另一方面则可能导致史的滥化。




⑨载记类

    《汉志》《隋志》无载记类,《隋志》中与此相似的是霸史类。《隋志》霸史类序曰:“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可见此类文献是永嘉之乱后短暂占据中原的各小朝廷的历史。《总目》载记类序曰:“五马南浮,中原云扰,偏方割据,各设史官,其事迹亦不容泯灭,故阮孝绪作《七录》,‘伪史’立焉,《隋志》改称‘霸史’,《文献通考》则兼用二名。……曰“霸”曰“伪”,皆非其实也。”可见此载记类与《隋志》霸史类的内涵基本相同,四库馆臣认为称“霸史”“伪史”都是不能反映这类文献的基本内容,因此更名。其中也有清朝政府本身是依靠武力征伐获得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使用载记这一中性化的名称,而不称“霸”“伪”有维护自身合法性的因素。




⑩时令类

    《汉志》《隋志》无时令类。《隋志》礼类录有现存最早的一部记录传统农事的历书《夏小正》,其书原为《大戴礼记》第四十七篇,《隋志》将其单独著录。后《宋志》将之入子部杂家类,《明志》《总目》皆入经部礼类。《总目》时令类序曰:“《尧典》首授时,舜初受命,亦先齐七政。后世推步测算,重为专门,已别著录。其本天道之宜以立人事之节者,则有时令诸书。孔子考献徵文,以《小正》为尚存夏道……后世承流,递有撰述,大抵农家日用、闾阎风俗为多,与《礼经》所载小异。”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时令与农耕技术、农业产出息息相关,但《总目》时令类仅录有两部书籍,《夏小正》仍归于经部,可见时令虽然发挥着其对中国这一人口众多的庞大农业国家的在经济民生上的作用,在四库馆臣眼中却为得到足够重视。




⑪地理类

    《总目》地理类与《隋志》地理类的内涵差别不大,但扩充丰富了许多内容,子目分类愈加详细,分为宫殿簿、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水、古迹、杂记、游记、外纪十种,可谓应有尽有。《总目》还将《山海经》和《十洲记》等书归于子部小说家类,,前者原属《汉志》数术略形法类,后《隋志》归入史部地理类,后者原属《隋志》史部地理类,《总目》认为此类书籍是“体杂小说”,因此不录为史。《总目》地理类序中提到当时存在着地理书创作小说化的情况,如“《元和郡县志》颇额涉古迹,盖用《山海经》例。《太平寰宇记》增以人物,又偶及艺文,于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偶及艺文”意味出现了具有文学性的虚构创作,后来逐渐“踵事增华,势难遽返”也是小说的特色。体现了小说意识的明确。




⑫职官类

    职官类首见于《隋志》,由《总目》继承,《隋志》其序曰:“古之仕者,名书于所臣之策,各有分职,以相统治。《周官》:‘冢宰掌建邦之六典,而御史数凡从正者。然则冢宰总六卿之属,以治其政,御史掌其在位名数,先后之次焉。’今《汉书百官表》列众职之事,记在位之次,盖亦古之制也。”《总目》其序曰:“盖建官为百度之纲,其名品职掌,史志必撮举大凡,足备参考。故本书繁重,反为人所倦观。且惟议政庙堂,乃稽旧典。其间如元丰变法,事不数逢。故著述之家,或通是学而无所用。习者少则传者亦稀焉。今所采录,大抵唐宋以来一曹一司之旧事与儆戒训诰之词。今为《官制》、《官箴》二子目,亦足以稽考掌故,激劝官方。”扬雄《箴》二,《汉志》入诸子略儒家;《隋志》《总目》将此类入史部职官类。其内涵基本不变。




⑬政书类

    《汉志》无政书类,《隋志》中政治制度相关文献集中于史部旧事、仪注、刑法三类中,《总目》政书类是三者合并而成。《总目》政书类下分通制、仪制、邦计、军政、法令、考工六类,《隋志》仪注类入仪制之属,刑法类入法令之属,旧事类则各有归属,其中《西京杂记》和《汉武帝故事》两部文献因“滥及稗官”,在《总目》被归于子部小说家类。《隋志》旧事类序曰:“古者朝廷之政,发号施令,百司奉之,藏于官府,各修其职,守而弗忘。《春秋传》曰:‘吾视诸故府’,则其事也……汉时……制度渐广。晋初……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余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是后相承,世有制作。然犹以旧章残缺,各遵所见,彼此纷争,盈篇满牍。而后世多故,事在通变,或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可见唐人已经认识到旧事的不可信性,只是因为对小说的认识还没有成熟,而将明显有虚构色彩与历史元素的创作归于史部,《四库》对此进行了纠正。




⑭目录类

    《汉志》无目录类,也未见目录书,《隋志》称之为“簿录类”,其序曰:“古者史官既司典籍,盖有目录,以为纲纪,体制堙灭,不可复知……汉时刘向《别录》、刘歆《七略》,剖析条流,各有其部,推寻事迹,疑则古之制也。自是之后,不能辨其流别,但记书名而已。博览之士,疾其浑漫,故王俭作《七志》,阮孝绪作《七录》,并皆别行。大体虽准向、歆,而远不逮矣。其先代目录,亦多散亡。今总其见存,编为簿录篇。”《总目》目录类序曰:“郑玄有《三礼目录》一卷……今用《宋志》之例,并列此门,而别为子目,不使与经籍相淆焉。”可见一方面中国有着悠久的典籍典籍管理传统,目录因此诞生,另一方面,随着文化的繁荣发展,科举制度的普及,书籍数量的不断增加使目录学著作的丰富成为必然,目录类也自成体系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




⑮史评类

    《汉志》《隋志》无史评类。虽然在长期的历史中史评并没有独立成类,但是历史记录及其相关评价在中国拥有悠久的传统,从《春秋》的微言大义,到《史记》的“太史公曰”,经过刘知几、倪思等人的发扬,史评不再附属于某一本史书,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门类,《总目》总结了史评中有突出贡献的著作,其类序曰:“《春秋》笔削,议而不辨。其后三传异词。《史记》自为序赞,以著本旨……其中考辨史体,如刘知几、倪思诸书,非博览精思,不能成帙,故作者差稀。”但同时也指出“此是彼非,互滋簧鼓,故其书动至汗牛。又文士立言,务求相胜。或至凿空生义,僻谬不情……故瑕类丛生,亦惟此一类为甚”。创作的繁荣会伴随着滥化是一种普遍现象。




⑯谱系类

    谱系类在《隋志》入史部,其类序曰:“氏姓之书,其所由来远矣。《书》称“别生分类”……周家小史定系世,辨昭穆,则亦史之职也。秦兼天下,刬除旧迹,公侯子孙,失其本系。……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一方面,在古代社会宗族观念极强,一个姓氏维系的是一个宗族间的秩序,因此谱系受到重视,另一方面,魏晋南北朝时世家大族势力极大,互相攀比夸耀的心理催生出以庞大的谱系来证明身份的需要。《总目》将其中谱牒部分归之于子部谱录类,姓氏书部分归入子部类书类,其谱录类序曰:“六朝以后,作者渐出新裁,体倒多由创造,古来旧目,遂不能该。附赘悬疣,往往牵强。《隋志·谱系》,本陈族姓,而末载《竹谱》、《钱图》……是皆明知其不安,而限于无类可归。又复穷而不变,故支离颠舛,遂至于斯。惟尤袤《遂初堂书目》创立《谱录》一门,于是别类殊名,咸归统摄,此亦变而能通矣。”说明了唐代目录中谱系分类的不合理之处。至于谱系类消失的原因,《总目》史部总序曰:“旧有《谱牒》一门,然自唐以后,谱学殆绝。玉牒既不颁于外,家乘亦不上于官,徒存虚目,故从删焉。”《总目》传记类收录有《钦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等“自己的”族谱,可见清朝统治者并非不重视谱系,而是有其政治考量。




二从史部看史学思想




(一)追求史的纯粹性与可靠性

1.正史与“补史”

    《隋志》史部分13种,首列正史,其后序中说明“正史”的体例应以《史记》《汉书》为准,《总目》延续了这一标准,并补充说明在内容上古史亦正史,区别在于其体例为编年,因此另外分类。其余别史、杂史类的作用主要是补充或旁证正史,体现出正史的中心地位。《汉志》中将《尚书》《春秋》入经,《太史公》等史籍多附于《春秋》类后,暗含着经史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及史和经的某种同构关系:史部中正史、补史的关系实际上就如同经典与解经之作,前者为根本,后者为前者的附庸和补充。

    在正史为尊的思想指导下,《四库》史部总序曰:“苟无事迹,虽圣人不能作《春秋》。苟不知其事迹,虽以圣人读《春秋》,不知所以褒贬。儒者好为大言,动曰舍传以求经。此其说必不通。其或通者,则必私求诸传,诈称舍传云尔。”明显体现出比《隋志》更为严谨的态度。四库馆臣对补全、注解正史的相关创作的史料采撰问题极为重视,对取材不够详备,采摭有所疏漏的史籍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宋人熊方撰《补后汉书年表》,实开乾嘉史家补苴旧史之先河,然而四库馆臣并未忽视其疏略之处:“汉制以太傅至将军为五府,自大将军、车骑将军、度辽将军以外,其余杂将军号,随时建置,见于纪、传者尚多。乃于《百官表》内盖不之及,颇伤缺漏,此其采摭之未备者也。”他们特别提倡撰史应当博采史料,征引富赡。例如评价裴松之注《三国志》“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他们特别提倡撰史应当博采史料,征引富赡。例如评价裴松之注陈寿《三国志》“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

    《隋志》中的“补史”有杂史、霸史和起居注,其中杂史内容驳杂,缺乏严谨的修史观念,起居注是由近侍之臣“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是备著述“正史”帝纪之用的。值得注意的是霸史是指有关十六国史等的著作。《隋志》霸史类著录了《赵书》《汉之书》《秦书》等二十七部,这些偏霸政权的“一代之史”即使是纪传的体制,具备国史的形式,也不可称正史,这是对“五胡”所建政权的轻视和贬低。《国语》在《隋志》原附《春秋》经,《总目》归入杂史“考《国语》上包周穆王,下暨鲁悼公,与《春秋》时代首尾皆不相应,其事亦多与《春秋》无关。系之《春秋》,殊为不类。至书中明有《鲁语》,而刘熙以为外国所传,尤为舛迕。附之於经,於义未允。《史通》六家,《国语》居一,实古左史之遗。今改隶之《杂史类》焉。”

    对于补史、稗记之作,《四库》也提出了“典要”而不“荒诞”的标准。针对魏晋以来文人纷纷补作上古史书的猎奇述远之风,四库馆臣提出尖锐批评。他们评价宋人罗泌《路史》说:“皇古之事,本为渺茫。泌多采纬书,已不足据。至于《太平经》《洞神经》《丹壶记》之类,皆道家依托之言,乃一一据为典要,殊不免庞杂之讥。”这类史书记载的所谓上古史事,可以征信的史料几乎没有,多是依据寓言志怪小说以及后世依托造伪之书,敷衍成篇,取材未经筛选,虚构色彩明显,虽然有些创作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甚至有较高的文学水平,但对史学发展意义不大。四库馆臣提出撰修史书应当注意区分信史资料和志怪琐言的差别,不能不辨朱紫,混淆史书与小说的性质。因此《总目》将一批《隋志》中的杂史、杂传移入了子部小说家之中,否认它们拥有俾补正史的意义。




2.经世致用的史学观念

    《隋志》将志怪小说等明显虚构的创作保留在史部是受到魏晋玄学与佛道迷信思想的影响,如鲁迅所言:“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在清代经世致用的文化整体思潮影响下,《总目》史部所表达出的史学观念与《隋志》有了明显改变,非常明确地以经世致用为主。

    《总目》批评宋明以来理学空谈心性的弊端,其凡例曰:“圣贤之学,主于明体以达用。凡不可见诸实事者,皆属卮言。儒者著书,务为高论,阴阳太极,累牍连篇,斯已不切人事矣。至于论九河则欲修禹迹,考六典则欲复周官,封建井田,动称三代,而不揆时势之不可行”;“凡斯之类,并辟其异说,黜彼空言,庶读者知致远经方,务求为有用之学。”反过来,对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史学著作,如唐人杜佑所撰《通典》,以“食货典”为首,体现了对民生的重视,四库馆臣赞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再如宋人赵汝愚编纂《国朝诸臣奏议》,遴选北宋朝臣所上切于治道的奏章,体例上依人分类,四库馆臣对此评论说:“盖以人而分,可以综括生平,尽其人之是非得失,为论世者计也。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为经世者计也。平心而论,汝愚所见者大矣。”

    所谓经世致用之用,还集中在“以史为鉴”上。《唐太宗“以史为鉴”的佳话对后世史家意义重大。唐人吴兢撰《贞观政要》,四库馆臣评价说:“太宗为一代令辟,其良法善政,嘉言美行,胪具是编,洵足以资法鉴。”对乾隆授意编纂的《钦定明臣奏议》,四库馆臣评论说:“盖敷陈之得失,足昭法戒。而时代既近,殷鉴尤明。将推胜国之所以亡,与昭代之所以兴者,以垂训于无穷。”《总目》评论历代史家和史著,归根结底是要借前人的成败得失,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史学四库馆臣认为,记载征实与可资借鉴的史著,其内容可供后人治史考证取材,其方法可供后人修史借鉴,能够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史学必须是纯粹而可信的。《四库全书总目》批评宋人张棣所撰《正隆事迹》说:“大抵约略传闻,疏漏殊甚。末附录世宗立后事数条,亦殊草略,不足以为信史也。”这类史书的作者缺乏鉴古知今的史学意识,侈录传闻,荒渺难稽,不能给世人提供有益的启示,没有多大史学价值。又指出明人范理撰《读史备忘》,摘取正史材料,割裂琐碎,“随笔记录,而于史学殊无当也”四库馆臣对明人李贽所著《藏书》攻击不遗余力:“贽书皆狂悖乖谬,非圣无法。惟此书排击孔子,别立褒贬,凡千古相传之善恶,无不颠倒易位,尤为罪不容诛。”也是因为他们认为李贽的思想观念绝对不可让天下人学习的原因。




3.对体例严谨的要求

    除了要求史传内容要征实可信之外,从《总目》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史家对修史的体裁义例越来越重视,形成了成熟的系统。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到唐代的刘知几,再到清代的章学诚,对史学义例的理论总结不断深入。这一点在《隋志》杂史、杂传类序中多次被强调。四库馆臣在杂史类序中进一步提出“著书有体,焉可无分”,对为例不纯的史家和史书提出指责。例如南朝裴松之注《三国志》,虽征引详赡精核,在史法方面不免有瑕疵,四库馆臣指出其中“凿空语怪,凡十余处,悉与本事无关,而深于史法有碍,殊为瑕颣”,而且引证故实“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唐人许嵩撰《建康实录》,在编年纪事的主体之中夹杂人物列传,受到四库馆臣的批判:“其义例主于类叙兴废大端,编年纪事,而尤加意于古迹。其间如晋以前诸臣事实,皆用实录之体,附载于薨卒条下;而宋以后复沿本史之例,各为立传,为例未免不纯。又往往一事而重复抵牾,至于名号称谓,略似《世说新语》,随意标目,漫无一定,于史法尤乖。”另一方面,四库馆臣也鼓励史家创新体例,司马光作《通鉴考异》,把唐宋以前的撰注分离形式发展为撰注合一体例,受到四库馆臣的好评:“昔陈寿作《三国志》,裴松之注之,详引诸书错互之文,折中以归一是,其例最善。而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书,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实自光始。”




(二)包罗万象的史学

1.史籍种类的丰富

    自《隋志》确立史部,史籍的两大主要类别也确定下来,大致可将其中前六者与杂传以记事传人为目的,职官、仪注、形法以保存国家规制为目的,地理、谱系、薄录以描绘自然、社会、文化的物质存在为目的。可以看出在唐人的史学观念中,史不仅是事件的记录、人物的记载,而是包罗万象的。到了《总目》中,史的内涵更是涉及到游记、艺术等方方面面。史部中书籍的种类之所以如此丰富,主要就在于封建统治者的需要。纪传类史籍的资鉴作用不需赘言,在典志类史籍中,时令关乎历法,指导着祭祀、耕种的时节,在重视农业生产的中国古代,粮食的产量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地理方志之书是我国自古以来地大物博,各地经济、文化不断发展,中外文化广泛交流的反映,马王堆出图的文物显示汉代的制图技术已经十分成熟。职官和政书作为一种先代制度的存留,对当时政策的制定有着参照作用,可供统治者与官员参考学习。

    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史学发展到《总目》的时代,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资鉴与维护统治的作用,如地理类中的古迹、杂记、游记类,除了对山川风物的记载,还加入了作者自身的情趣与感受。目录类中的经籍与金石两类较为独特,是古代文化与器物审美发达的体现。最初的篆刻只具有实用意义,如《隋志》中经部小学类的一字石经,以及更早时代的青铜器铭文等,但在漫长的历史中,《总目》的目录类,金石之属中可以看到艺术审美已经成为当时人看待书法、篆刻的标准。这些例子都可证明史籍的丰富和史学观念的包容性是相互关联的。




2.私家修史的繁盛

    魏晋六朝时,私人史传的大量创作,是史部得以从经部分出的重要原因。魏晋时期研究历史成为魏晋士人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的重要途径,著书立说成为一种时尚。 如余嘉锡言:“东汉以后,文章之士,耻其学术不逮古人,莫不笃志著述,欲自我一家,流风所渐,魏晋尤甚。”只看《晋书》就有8家。《隋志》中人物传记数量的极大丰富是这一时期史传的鲜明特征,可分为人物总录类、先贤类、州郡人物类、高逸类、孝友类、忠良类、名士类、家传类、幼童类、妇女类、释氏类、神仙家类、鬼神怪异类。杂传的创作不仅反映魏晋时期各类人物独特的面貌,而且反映出时代的特点,如高逸、家传、释氏、神仙等类传记反映汉魏六朝玄学、门阀、佛教、道教之风的盛行。与之相辅相成的是谱系之学的兴起。《隋志》谱牒类中大致可分为综合类——《氏族要状》《姓苑》等;帝王类——《汉氏帝王谱》《齐梁帝谱》等;宗室类——《后魏皇帝宗族谱》《后齐宗谱》等;百官类——《邓氏官谱》《百官谱》(见《唐志》)等;百家类——王僧孺《百家谱》王俭《百家集谱》等;英贤类——《姓氏英贤谱》;宗族类——《魏孝文列姓族碟》、《冀州姓族谱》等。对姓氏的特殊重视体现出六朝以亲缘关系维系的宗族势力兴盛。

    《总目》中杂史类被大量移入小说,谱牒类消失,除了书籍自身亡逸的客观事实之外,也反映了这些私家修史的成果,与正史“不虚美,不隐恶”的原则是有一定抵触的,也缺乏官方修史宏大的体量与广博的材料,却能体现出在中央政治集团的统治力崩解之时文人士大夫创作爆发出的极大生命力。

    《总目》在阐述谱牒类的消亡后发散道:“考私家记载,惟宋、明二代为多。盖宋、明人皆好议论,议论异则门户分,门户分则朋党立,朋党立则恩怨结。恩怨既结,得志则排挤于朝廷,不得志则以笔墨相报复。其中是非颠倒,颇亦荧听。”刨去四库馆臣的成见,可知除魏晋六朝外,宋与明也是私家修史的繁荣时期。宋代《新唐书》的主要编修官有欧阳修、宋祁、吕夏卿、宋敏求、范镇以及刘羲叟等。这些史官私自撰有相关联著作。其中,《新唐书》主修官宋祁,据高似孙言:“祁虽作百五十传,亦曾自作纪、志”。吕夏卿撰有《古今系表》《古今系表》。又如英宗治平三年,司马光奉命主编《资治通鉴》。当时英宗准许他设立书局,自辟僚属,刘恕撰有《十国纪年》42卷、《通鉴外纪》10卷、《疑年谱》和《年略谱》各1卷;范祖禹撰有《唐鉴》20卷。司马光原本撰有《稽古录》20卷,此后刘攽“因司马温公所撰”,编次《编年纪事》11卷。他还撰有《后汉书精要》。司马康则撰有《通鉴释文》20卷。可见该修史班子成员的私人史撰不少。宋代还有史家父子共同著特现象。嘉靖中期之后,明代私人撰述本朝史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爆发式地出现了一批明朝当代史著作,但这一情况在《总目》中体现较少,其原因还需进一步考察。

[徐竹雅筠 于 2020/11/20 12:58:41 编辑过]